于繁华律师,男,新疆阳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合伙人,有经济学和法学双学历,1988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(原南京经济学院)。在企业工作十余年,具备法律、经济等多专业知识背景。1996年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,1998年律师专业专科毕业,2000年本科毕业。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2000年从机关辞职,进入阳光律师事务所。2001年执业。于繁华律师秉承做律师首先做人的准则,执业多年,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。曾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务经验。法学理论基础扎实,经过多年的专职律师和企业法务工作经历,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,具备了很强的实际办案能力。办案认真、踏实,责任心强,诚信执业,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咨询电话:0996-2216771;18999010630